来看看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季度重点工作都有哪些

湘潭资讯助手 2019-05-06 16:5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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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潭政发〔2019〕1号)文件精神,交办给我局的重点工作任务共20项,其中牵头负责的14项,配合参与的6项。我局结合实际,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方案,完善责任体系,有效推进了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现将一季度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根据《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潭政发〔2019〕1号)文件精神,交办给我局的重点工作任务共20项,其中牵头负责的14项,配合参与的6项。我局结合实际,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方案,完善责任体系,有效推进了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现将一季度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重点工作任务开展情况

(一)“双十提升”行动:推进10个特色小镇建设。计划铺排特色小镇建设项目37个,年度投资17.66亿元。1-3月,完成投资2.4亿元,为年度目标的13.51%。目前,市特色小镇办与全联房地产商会特色小镇分会多次对接,就共同推进湘潭市特色小镇“六个一”行动计划,拟定了战略合作协议,3月20日,我局已向市政府呈送战略协议文本,向市政府请示建议由市政府与特色小镇分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现市司法局已审核文本内容。同时赴北京开展了招商引资活动,赴新疆吐鲁番市高昌区考察特色小镇建设。协助市农业农村局制定了《2019年“双十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特色小镇部分内容。

(二)协调长沙、株洲加快拉通滨江大道、昭山大道连接线。一是主动汇报。积极向市推进长株潭城市群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书面汇报,请求省级层面高位协调,督促长沙、株洲两市尽快拉通相关连接线工作。二是全力协调。积极反馈《长株潭城市群一体化发展联席会议秘书处关于征求长株潭城市群一体化发展常务副市长联席会议纪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的意见和建议。

(三)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试点。3月7日迎接了省级2018年新型城镇化调研评估,经与省评估组沟通,了解到我市评估成绩暂为小组排名前列,全省第四。

(四)围绕长株潭一体化“三干两轨四连线”建设,实施芙蓉大道、潭州大道快速化改造。涉及我市的主要是“两干一轨”建设,其中“两干”项目由我局牵头,“一轨”项目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我局成立了“两干”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倒排工期,全力推进。目前,“两干”工程可行性方案文本已获市级层面通过,并已上报省发改委审定。芙蓉大道快改项目已完成项目地形测量,并已将测量成果光盘送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道路上线窗口;两型准入手续办理正在准备相关资料,建设单位与市发改委、市两型办进行了对接。潭州大道快改项目国土、规划手续办理已进入市政务中心窗口,两型准入手续还需完成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意见后才能办理。两个项目的《建设资金筹措方案》(代拟稿)和《社会稳定分析评估意见》(代拟稿)均已形成,已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市政府正在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建设单位加强与省交通厅、省高速公路管理公司(高管局)的沟通,请示交通行业审查意见前置条件中是否需要做安全方面的评估。

(五)以“双修”为总揽,推进城市高质量发展。计划铺排城市“双修”项目249个,年度投资187.6亿元,1-3月城市“双修”完成投资约16.3亿元,占年度计划投资的9.3%。

(六)加快雨污分流改造,严格实行排污管网接入许可制度,启动河东、河西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雨污分流摸底调查工作已经启动。我局按照《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住建部21号令)的要求,严格实行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制度,要求城区范围内所有建设项目污水接入市政排水管网前必须办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截至3月底,共办理许可证21家;针对各类违规排水行为,口头要求整改9次,下达书面整改通知5次,均已整改到位。河东污水处理厂5万吨扩容场地已预留到位,待设备进场,预计年底完成任务;根据向敏副市长在河西污水处理厂扩建工作专题调度会的要求,河西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暂定10月上旬开工,目前正在进行前期工作。

(七)严格工地扬尘污染。由我局起草,以市环委办名义重新下发了《湘潭市裸露黄土控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全市所有在建工地“8个100%”防扬尘措施落实到位,对3个月以内不施工的部位必须进行播撒草籽等复绿工作。

(八)大力推广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全力推进。截至3月底,城镇绿色建筑竣工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52.83%(目标任务为50%),市中心城市新开工绿色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94.54%(目标任务为80%)。装配式建筑有序实施。在项目初步设计阶段,要求项目严格按照装配式建筑占比35%的年度目标进行设计实施,并每月开展装配式建筑项目督查。1-3月,装配式建筑面积共4.93万平方米。

(九)加快特色小镇建设,着力打造连片样板镇村。

内容同(一)表述。

(十)稳控住房价格,加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推动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1-3月,我市城区住房价格总体平稳,涨幅始终控制在10%以内,符合国省市的相关文件精神。一方面注重推动完善住房市场体系。起草了《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稳定房地产市场预期工作方案》,同时拟推出一系列调控措施,确保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责任落到实处。积极与公积金中心对接,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讨论住房租赁信息与公积金管理系统联网事宜,极力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另一方面注重推动完善住房保障体系。1-3月,我市完成公租房分配78套,为年度目标任务的52%,做好了住房租赁补贴的发放工作。

(十一)推动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鼓励有条件的老旧小区增设电梯。起草了《市住建局建设高品质生活社区工作方案》、《湘潭市城区组织开展物业管理覆盖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召开了各城区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安排部署全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覆盖及扫黑除恶等相关工作;通过22次的沟通与协调,较好地化解了中央一品等小区物业矛盾纠纷。为鼓励有条件的老旧小区增设电梯,我局代政府起草了《湘潭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目前正在会签中。

(十二)继续加大建设领域历史遗留问题处理。一是积极协调。会同各城市区(园区)、市直相关单位组织召开历史遗留项目推进会9次,对存在的难点和重点问题提出处置意见和建议。二是着力解决不动产登记办证等难题,成功为残联综合楼、湘大中天教师公寓等项目办理不动产权证。三是加强调度,及时对接历史遗留问题项目中未竣工验收的建设单位负责人,多次组织市、区历史遗留处置办、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有关单位和人员对房屋质量问题进行研讨会商,并给出重启工作指导意见,积极推进项目竣工验收工作。1-3月,我局共出具了8个房屋主体结构安全评价意见。

(十三)农村危房改造1000户,城区老旧小区改造10个,棚户区改造4000户(民生实事)。

农村危房改造:截至3月底,已完成危房改造581户,完成目标任务的58.1%。

城区老旧小区改造:积极对接,已将目标任务交办至两区自行实施,加强指导和督促,确保项目尽快启动实施,目前已完成前期摸底调查、工作方案制定,待两区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棚户区改造:全市棚户区改造任务共14000户(套),其中纳入2019年国省棚改年度计划4100户(套),2020年提前至2019年开工的5900户(套),通过市场化途径开工的更新棚改4000户(套)。截至3月底,纳入2019年国省棚改年度计划4100户(套)的任务下达至各责任主体,暂未实现开工;2020年提前至2019年开工的棚改任务和更新棚改任务,已得到张迎春市长的认可,暂未下达至各责任主体,也未实现开工。排名前列批棚改专项债券下达2.83亿元,完成2019年我市拟发行地方政府棚改专项债券的9.8%。

(十四)实施城市“微改造”计划,逐步畅通支路、街巷“微循环”。一方面加强摸底调查。组织两区、三园区住建局及市政维护管理处、桥管处等单位对全市道路破损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摸底调查,并制定了整改计划。另一方面扎实推进10个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及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文件出台工作,现已拟制定了老旧小区改造的工作方案和《湘潭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

二、工作建议

(一)多方筹措建设资金,为重点项目提供坚强保障。一是积极争取上级奖补资金。针对城市“双修”、农村“双改”(农村危房改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特色小镇建设、棚户区改造、窑湾历史文化街开街运营、“两干”快速化改造项目等重点项目,要竭尽全力争取国省奖补资金,确保重点项目的建设和开发资金得以保障。二是提升项目资金融资能力。充分挖掘项目潜力,激发项目内力,借助项目外力,提升项目盈利能力。组织指导项目单位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分批推进项目验收,分责分类移交接管,推动项目早见成效。三是创新招商引资模式。全面适应市场融资要求,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通过直接投资、间接投资、参股等方式,参与投资和运营双修双改、特色小镇等项目,积极研究棚改专项债券等新的融资模式,夯实资金保障。

(二)多措并举稳控房价,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一是优化营商环境。报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湘潭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简化审批流程,优化审批服务,提升审批效能。二是促进非住宅去库存。认真贯彻落实《湘潭市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试行办法》(潭政办发〔2017〕54号),报请市政府将购买或租赁非住宅的补贴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安排。三是开展房地产专项活动。为促进我市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报市政府批准,拟通过举办全市精品房源展示会的方式,提振信心,激发市场。

(三)全力推进特色小镇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又快又好发展。一是开展“六个一”合作计划。通过计划,全面布局,统筹推进特色小镇建设工作,加快工作步伐,扩大特色小镇知名度。二是调整市级特色小镇名单。鉴于特色小镇奖补资金预算不足、人员紧缺、建设用地缺口大等原因,结合县市区反应的情况,我局建议重新选定部分特色小镇的建设名单,确保特色小镇全面推进。三是进一步加大项目建设力度。一季度因持续阴雨天气,部分项目建设进展缓慢,建议待天气转好后,加大项目的开发和建设力度,全力推进特色小镇建设。

(四)统筹推进项目进展,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目标任务。一是进一步统筹推进“两干”项目建设。建议由省发改委协调长株潭一体化领导小组,对“两干”项目的前期手续办理开通绿色审批通道,提高审批效率。建议省级层面尽快明确初勘、初步设计统一的招投标模式以及“两干”专项债券发行总额度。二是进一步督促各责任主体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市县两级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本地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统筹协调和监管考核等工作,主动作为,全力抓好工作落实。三是进一步推动物业管理覆盖面。尽快出台《湘潭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用好用活物业维修资金,积极推动《维修资金管理信息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实现维修资金信息公开化。

附件: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一季度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表

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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