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务工人员在湘潭如何申请公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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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6日,在雨湖区某民营企业工作的辽宁人马女士来电咨询,来潭工作后自己一直租房子住,但费用偏高。前段时间她听说湘潭公租房面向外来务工人员开放,便也想申请一套,但不清楚申请条件和程序。带着马女士的疑问,我们咨询了湘潭市房产局住房保障科相关负责人。
这位负责人介绍,从2014年12月起,我市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正式并轨运行,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按照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潭稳定就业的无房外来务工人员等四类不同的住房保障对象进行分类梯度保障。像马女士这样的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应具备的条件为: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0%,在我市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且与用人单位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在我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2个月以上。
根据计算,目前,马女士只要满足月收入低于3384元,并符合其他住房保障相应条件,便能申请公租房。在条件全部符合的情况下,马女士只需提交书面申请,按要求完整填写《湘潭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登记表》,带着市城区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以及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及收入状况证明材料,便可到用人单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一门受理”窗口进行公租房申请了。
市房产局住房保障科相关负责人还特别提醒,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疑问可拨打0731—58264264进行咨询。
申请公租房四项流程:
申请(申请人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一门受理”窗口提出书面申请,也可以由用人单位代为申请)→受理和初审(街道办事处办理,初审15个工作日,公示10个工作日)→复核(市、区民政部门对保障对象进行收入状况核对后办理,15个工作日)→公示和登记(市房产局对保障对象进行住房状况核对后办理,审批15个工作日,公示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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