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丨东安县全面启动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

华声在线 2018-11-07 12: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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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群众威望较高,热心陪审工作并有时间和精力从事陪审工作。

新湖南客户端11月7日讯(通讯员 邓忠宝) 为贯彻执行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依法选任人民陪审员。11月5日,东安县司法局发布选任人民陪审员公告,标志全县选任人民陪审员工作全面启动。

此次人民陪审员选任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相关规定,凡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群众威望较高,热心陪审工作并有时间和精力从事陪审工作,工作单位和经常居住地在东安辖区,年满28周岁,高中以上文化,品行良好,公道正派,身体健康,未受刑事处罚的公民均可参选。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和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不在选任行列。

据悉,人民陪审员选任采取“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三种方式进行,其中通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方式选任人民陪审员50名,11月6日至12月6日接受报名。符合条件的公民,可由本人向县司法局提出书面申请。也可以由符合条件的公民所在的单位、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组织征得公民本人同意后,向县司法局书面推荐。经审查、考察确定的人民陪审员人选,依法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任期五年。

[责编:严万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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