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宗土地使用违规 永兴8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3人被问责

华声在线 2019-01-08 08: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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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县疾控中心、县城建联合执法大队、县国土资源局、县房产局等单位11名干部,因这起土地使用问题被“打板子”。

1宗土地使用违规 11人挨“板子”

永兴8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3人被问责

华声在线1月7日讯(湖南日报·华声在线记者 李秉钧 通讯员 陈保文 何熠)1月7日,一起土地使用违规案例通报后,在永兴县党员干部中引起广泛关注和讨论。该县疾控中心、县城建联合执法大队、县国土资源局、县房产局等单位11名干部,因这起土地使用问题被“打板子”,其中8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3人被问责。

为解决医疗综合业务用房问题,永兴县疾控中心实验楼一块444平方米的单位国有划拨土地,想通过挂牌出让的方式与土地竞得人合作开发建设,一至二层作为县疾控中心医疗用房,第三层及以上由竞得人进行房地产开发。2006年6月,经县疾控中心研究决定由开发商李某某开发,项目于2006年7月开工,2008年3月竣工。但是,作为县疾控中心医疗用房的一至二层房屋产权属于李某某,至今未交付给疾控中心使用。

岂能容忍国有土地登记到私人名下?去年在永兴县委巡察组进驻县卫计局巡察时,知情的干部职工向巡察组反映。经查实,时任县疾控中心主任李振海,副主任廖国乐、史晓彦,在没有与开发商李某某签订合作开发协议的情况下,同意建设县疾控中心综合楼。不仅如此,2010年至2012年期间,县城建联合执法大队罗跃平、郭辉尧在处理项目土地违法违规,县国土资源局李超、刘洪瑞在办理项目用地审批手续,县房产局邓亮办理县疾控中心综合楼房屋产权登记等过程中,错误地将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认定或登记为李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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